近日,塔縣法院以“調”促“和”,成功調解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原告阿某為木某在裝修房屋時提供勞務,雙方約定工程結束后一次性付清勞動報酬。但工程結束后,木某以各種理由,遲遲未向阿某結算勞務工資,阿某經(jīng)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要求木某支付拖欠的勞務工資。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詳細了解了雙方當事人的情況,為最大限度保護阿某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法官迅速聯(lián)系木某,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考慮到本案雖金額不大,但原告確有實際困難。在詳細了解具體情況和雙方的想法后,利用“背對背”調解方式,從法、理、情等方面,分別與原、被告做工作。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jīng)過耐心調解、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終于“面對面”坐下來進行商談。經(jīng)過法官幾個小時的努力,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意向,被告阿某承諾于15日內(nèi)一次性給付原告阿某勞務工資10000元,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成功化解。
近年來,塔縣法院堅持民事案件繁案快審、難案精審,加大簡易程序適用率,提高辦案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受到了群眾的普遍好評。(姑麗給娜·塔西布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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