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貴州訊(通訊員 龍冠宇 記者 羅茜 攝影報道)相識半年多,無悔付出,本以為是一場可以共筑愛巢的網戀,不曾想卻落入已婚“愛情騙子”的陷阱……近日,貴州省鎮(zhèn)遠縣公安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合浦縣公安局聯(lián)手,為被害男子黃某追回被騙資金。
2021年1月9日,47歲的男子黃某來鎮(zhèn)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稱其在網上被她人詐騙6000多元。
鎮(zhèn)遠警方通過調查了解到:黃某系鎮(zhèn)遠縣舞陽鎮(zhèn)人。2020年5月,黃某在其家中通過手機登陸“伊對”app相親交友,與“伊對”上一名想要“征婚”的女子相識。之后,二人通過微信進行進一步聊天溝通。
女子微信名叫“春天陽光”,聊天過程中,女子以各種理由向黃某索要微信紅包,一直持續(xù)到2021年1月5日,期間,黃某共向女子發(fā)送紅包30余個,共計現金6218元。黃某是一名單身“低保戶”,這些錢,一部分是國家給他的生活補助,一部分是他在工地上打零工賺取的。
由于臨近春節(jié),工地沒有活干,當“春天陽光”又向黃某索要紅包時,黃某實在是拿不出錢了,向“春天陽光”解釋后,卻被對方“拉黑”。失去聯(lián)系后,黃某才醒悟自己被騙,微信上“春天陽光”對他的甜言蜜語、結婚承諾,不過都是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夢幻泡影。
鎮(zhèn)遠警方通過網上循跡偵查,最終查到“春天陽光”系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合浦縣44歲女子楊某。民警通過公安部反詐平臺將案件移送合浦公安機關,對方迅速行動,很快將楊某抓捕歸案,隨后楊某的丈夫來到鎮(zhèn)遠縣公安局退還黃某的被騙資金。
(被騙的黃某領到了錢)
2月25日,鎮(zhèn)遠警方將黃某被騙資金全數交還到黃某手中,并叮囑教育一番。當天還有另外一名因“投資理財”被詐騙的男子也收到鎮(zhèn)遠警方為其追回的被騙資金。鎮(zhèn)遠警方破案重追贓,真心為民的態(tài)度和行動,得到受害人的一致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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