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雨傘影響行車安全,這次提岀整改與批評教育。今天拆除雨傘后,如果下次查到您還裝上雨傘,將會依法處理。”8月30日,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金石橋中隊、金石橋派岀所等多個部門執(zhí)法人員一邊拆卸雨傘,一邊對駕駛人進行安全警示教育。
夏秋季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傘、遮陽棚屢見不鮮。既能遮擋烈日,又能抵擋風雨。殊不知這方便又實用能遮陽擋雨的“神器”,卻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不僅遮擋視線、風阻系數增加,還會給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造成干擾,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卻是個交通安全“毒瘤”,被譽為“奪命傘”。
自8月20日以來,隆回縣在全縣城鄉(xiāng)開展為期4個月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重點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佩戴安全頭盔,違規(guī)安裝遮陽傘,追逐競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無保險上路行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搭載多人,亂停亂放,非法改裝。
當天,該鎮(zhèn)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開展專項整治統(tǒng)一行動,組織公安、交警、運政、執(zhí)法大隊、城管等多個部門,分成4個行動小組,對城區(qū)主要路口、商場、農貿市場等摩托車頻繁出現(xiàn)的區(qū)域,加強重點監(jiān)控,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摩托車、電動車加裝晴雨傘(棚)一律進行現(xiàn)場拆除、收繳。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當天,共拆除晴雨傘(棚)270多套。同時利用“拆傘行動”時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講法規(guī)、談安全,使駕駛人充分認識到加裝晴雨傘(棚)的危害性。從而增強轄區(q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確保安全駕駛,保障生命財產安全。(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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