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0月底,對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積極整改,制定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1435項,追責問責7700多人,其中,有關金融機構通過清收貸款、調整貸款分類等整改1.32萬億元,占整改總金額近八成。
21日下午,審計署審計長侯凱受國務院委托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了國務院關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這份整改報告介紹了上述情況。
整改報告顯示,針對今年6月公布的202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審計整改:中央財政收回結余資金等32.88億元;中央部門和單位整改784.45億元;有關地方和央企分別整改1681.45億元和1512.68億元。
對于202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8949個問題,整改報告顯示:95%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已整改到位,83%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續(xù)整改的問題均制定了措施和計劃。
“總體看,今年的審計整改質量進一步提高。”侯凱說,有關地區(qū)和部門制定修訂了一批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規(guī)章制度,屢審屢犯現象初步得到遏制,審計整改責任意識明顯增強。
具體來看,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已整改32.88億元,完善制度16項;中央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的預算不夠完整準確等問題,所涉及的20個部門和98家所屬單位已整改12.72億元;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的問題,29個中央部門和176家所屬單位已整改7.86億元。
對于醫(yī)療、住房、生態(tài)等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報告顯示,被騙取套取的10.59億元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有8.46億元已追回,剩余2.13億元計劃于2022年6月底前追回;有796套被違規(guī)占用的公租房已退出或恢復原定用途,3714套空置1年以上的公租房已分配入住;動用生態(tài)環(huán)保資金修建景觀工程的問題,有關地方通過追繳資金、歸還原渠道等整改5.32億元。
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對新增財政直達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地區(qū)通過加快下達撥付、收回資金、重新分配等整改388.59億元,完善制度149項,處理處分32人。對稅收征管和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審計查出的問題,11個省清理廢止不符合規(guī)定的稅收返還政策文件、規(guī)范財政支出管理等,制定修訂相關制度11項;對未(及時)享受稅費政策優(yōu)惠問題,36個地區(qū)為1.19萬戶企業(yè)辦理退抵稅費等90.58億元。脫貧攻堅和鄉(xiāng)村振興相關政策及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46個縣對3.78萬座問題廁所進行維修改造或拆除重建,加強日常管護。
此外,對審計移送的192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有關部門正在組織調查或立案查處。其中,浦發(fā)銀行原副行長穆矢違規(guī)為相關企業(yè)提供融資通道業(yè)務并涉嫌受賄,已被開除黨籍并提起公訴;因涉嫌騙取扶貧資金問題,安徽省碭山縣一干部已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查處 。
侯凱表示,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嚴格執(zhí)行審計整改要求,注重從自身找原因,對未盡職等主觀因素造成的問題,采取措施立即糾正;對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客觀原因導致的問題,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推動出臺相關政策制度。對虛假整改、推諉整改等情形探索開展約談,嚴肅責任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在推動被審計單位整改的同時,深入研究審計查出問題背后的體制障礙、機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堅持舉一反三,從而推動標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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