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行札記:四千里大護送
(譚 文 革)
2011年5月2日的《湖南日報》發(fā)了一篇新聞報道,其標題是《漣源:一起涉三省區(qū)17名當事人調解50次的難題獲解》。
那是涉及湖南婁底、內蒙古通遼及黑龍江等三地、17名當事人的10件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在經過漣源法院多達50次的單邊和多邊調解后,10案三地的17名當事人終于握手言和,達成協(xié)議,整個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10件案子涉及10輛重型卡車。2010年3月,湖南婁底漣源市、婁星區(qū)兩地的吳某、肖某等10人,從內蒙古通遼某公司購買了10輛重型卡車。雙方約定卡車只能在內蒙古境內的規(guī)定礦區(qū)內營運,但兩個月后,吳某、肖某等10人私自拆除了車上的GPS裝置,將車開回了湖南,然后分散在全國多省營運。
系列案件訴至漣源法院后,因案情特別復雜,民一庭庭長建輝同志親自承辦。作為主管副院長的我,大力支持。
建輝同志接案后,認真、細致、全面地調查核實案情,多方進行協(xié)調溝通,反復耐心巧妙地調解。由于找準了各方利益的平衡點,公平公正,方法得當,涉及三省區(qū)、10輛重卡、17名當事人的棘手復雜系列案,完全化解,達成協(xié)議。
然而,接下來還有一個大問題。停放在漣源法院坪里的標的物——10輛重卡,沒有正式落戶,沒有年檢,手續(xù)不完備,連走出湖南都很難,要想經過湖北、河南、河北、北京、遼寧,再到達內蒙古通遼,更是談何容易。
通遼某公司的負責人犯難了,眉頭緊皺,大概是想:從漣源到通遼四千華里的路途上,只要任何一處卡住不讓重卡通過,他們就到不了通遼。因而向我請求,由漣源法院派干警將車隊護送至通遼。
我曾分管過八年半的執(zhí)行工作,明白這是執(zhí)行標的物的交付問題,交付地點在漣源法院,將10輛重卡交付給了當事人后,法院就可以不管了。
但這又不是普通的標的物,是10輛沒有關鍵合法手續(xù)的重卡,況且要途經七個省市區(qū),路途四千華里,情況特殊,按相關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派員護送。
我把這一情況向時任院長做了匯報,院長表示支持,并由我指揮調度,由工作負責、年富力強、經驗豐富的時任法警大隊長文才同志帶聘警梁卓負責四千里大護送。
不答應則已,答應了護送,其責任就重于泰山。我憑著豐富的執(zhí)行工作經驗,與文才、建輝及通遼某公司的負責人,制定了詳細、周密的護送方案。
護送方案的主要內容有,一是完善法律文書,不僅有民事調解書和法律文書生效證明,而且有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在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臺頭上,特意寫明協(xié)助執(zhí)行單位是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北京、遼寧、內蒙古沿途各地的交通部門、路政部門、運管部門、交管部門及其它相關職能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內容是,為法院對執(zhí)行標的物的護送依法提供方便,沿途不得設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車,必須一路放行,如涉及行政處罰,統(tǒng)一由目的地即內蒙古通遼的職能部門處理。
二是對車隊統(tǒng)一編號,從1到10,整齊排列,按序通行。在1號車車頭貼上醒目的紅色橫幅:“湖南漣源法院執(zhí)行標的交付車輛”。三是護送人員隨身攜帶警官證和介紹信,大隊長文才坐1號車,法警梁卓坐10號車。四是一路注意安全,嚴格紀律,遵守交通規(guī)則。五是如出現(xiàn)突發(fā)情況,由大隊長及時向我匯報。
2011年4月24日上午9時許,在漣源環(huán)城北路上,10輛重卡一路排列成縱隊,整裝待發(fā)。通遼某公司的董部長緊緊握住我的雙手,說話有些激動,他感謝漣源法院公正執(zhí)法,為外地當事人排憂解難。隨后,隨著我的一聲“出發(fā)”令,車隊緩緩啟動,滾滾向前……
由于車況普遍較差,不時需要維修和換胎,且車速較慢,駛出湖南就花了三天時間。僅在湖南境內,就有三地的某些執(zhí)法部門試圖扣車和罰款,因文才同志作風過硬、經驗豐富、據(jù)理力爭、積極協(xié)調,終將各種阻力順利排除。
車隊緩緩而行,路過湖北、河南、河北、北京、遼寧等地時,先后遇到了許多阻力,甚至有某地交警隊員在高速公路的收費站附近將車隊攔下,試圖扣車,以便收取罰款。文才同志電話向我報告情況,我指示他,積極協(xié)調,但絕不許扣車,也不能交任何罰款,如該處罰,那也只能由通遼交警部門處理。
這是四千華里路途上最大的一次阻力,艱難地排除后,車隊又繼續(xù)前進。
一路上,沿途的各種困難、阻力、車輛故障等多達30余次,歷經八天七夜的艱難跋涉,車隊終于到達了內蒙古通遼。“三軍過后盡開顏”,文才、梁卓同志、董部長及10余司機的臉上終于綻開了燦爛笑容。
但誰能體會這笑容背后的辛酸呢?這四千華里的長途上,八天七夜里,文才、梁卓從未住過旅店,都是在車上或車邊的地上將就著過夜,沒有睡一個好覺。
早、中、晚三餐大多是吃方便面或副食品,有時可喝上熱水,更多的時候只能喝冷水。因車速慢、車況太差,車輛走走停停,行駛中振動性很大,加之長時間坐車,導致文才同志的腰椎間盤突出復發(fā),這樣讓其更加難受。
護送路上,某天是文才同志的生日,開始沒有誰知道,直到夜深時,大家才曉得,然而因條件限制,大家只找到了幾包麻辣,就這樣為文才同志過了一個生日。這是文才有意義的值得記住的一個特別的生日。
這是一次長途跋涉,是一場真正的苦旅,文才和梁桌兩同志出色地、不折不扣地完成了艱巨的任務,我向他倆致敬。
后來,《中國法院網(wǎng)》《鳳凰新聞》《湖南日報》《湖南衛(wèi)視》等全國和地方共三十多家媒體和網(wǎng)站報道了我院的這個新聞。然而新聞后的故事、故事中的辛酸,從未見之于文字。
很有意思的是,幾年后北方的某縣級法院,也進行了類似的跨省大護送。數(shù)輛重型卡車,組成了車隊,法院調派警車,由一位副院長帶隊,多位干警一路護送,結果在途經第三省時,被公安交警部門強行扣押,欲處天價罰款,兩省法院、公安協(xié)調未果,后來央視新聞做了專題報道,我看到了。
我的同事、戰(zhàn)友們雖然非常辛苦,但還是幸運的,歷盡艱險之后,圓滿完成了任務。
我認為有必要寫點東西,從文學的角度記錄下那些故事和點滴,記錄下那滿滿的正能量,也算是為文才、梁卓及建輝和我自己做個點贊吧。我今后要出散文集的,此文選入后,這些故事就流傳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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