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報訊(特約記者 鄧和明 通訊員 雷豐利)5月6日,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詐騙案,2名越南籍女子用與他人結(jié)婚生活為“誘餌”,騙取受害人財物共125000元人民幣,等待她們的將是中國法律的嚴懲。
“跨國婚戀詐騙時有發(fā)生,且追責(zé)相對困難。要充分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和真實身份,在深入了解對方的真實目的和人品性格之前不要輕易將錢財交付,以免人財兩空。”據(jù)嘉禾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法官介紹,2019年7月13日,嘉禾縣龍?zhí)舵?zhèn)馬家坪村村民胡某成經(jīng)寧遠縣的朋友做婚姻介紹,認識了被告人廖某玖。雙方見面后的第二天胡某成便將廖某玖帶回家以夫妻的名義生活。
在被告人廖某玖的授意下,被告人依某也一同去了胡某成家并謊稱是其表妹。在與胡某成同居期間,被告人廖某玖以家里父母比較困難等為由,騙取胡某成45000元人民幣,并要胡某成購買各類物品共花費10000余元人民幣。
之后,被告人廖某玖又要胡某成幫忙給依某介紹對象。7月19日,在廖某玫和胡某成的撮合下,同村村民雷某林與被告人依某見面。7月20日,被告人廖某玖與雷某林家人商定,拿45000元就將被告人依某給雷某林做老婆。雷某林便到銀行取了45000元人民幣交給被告人廖某玖。當(dāng)晚,被告人依某住到了雷某林家中。
次日上午,兩被告人按事先的商量,乘坐由其同伙“閑姐”(越南籍女子,在逃)租的一輛“的士”逃到寧遠,被告人廖某玖將騙得雷某林的錢財分給被告人依某6000元人民幣。過了四、五日,被告人廖某玖再次以想念胡某成為由,先后兩次將胡某成約到寧遠縣城,共騙取胡某成25000元人民幣用于其個人揮霍。
庭審中,嘉禾法院嚴格按照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為被告人廖某玖和被告人依某聘請了專業(yè)翻譯人員,還為其指定了辯護律師參與訴訟活動,充分保障了兩名外籍被告人的訴訟權(quán)利,體現(xiàn)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當(dāng)中。據(jù)了解,這也是嘉禾縣人民法院首次審理的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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